“你跟我還客氣啥……”姜舟哭笑不得。
“也是。”
姜小輕一頓,忽然促狹的笑了:“現在我可是你老板呢!”
之前姜小輕下了“命令”后,姜舟還是把合同擬出來了。
首飾店的利潤分成,姜小輕占百分之七十,他占百分之三十。
一開始姜小輕還不樂意,想跟姜舟五五分。
畢竟,姜舟才是主要操持首飾店的人,比她辛苦多了。
不過,姜舟卻沒有讓步,他認為現在首飾店的首飾,全靠姜小輕一個人設計,他也就是幫著跑跑腿。
這種事,就算隨便雇傭一個人,都能做。
而且價格更便宜,一個月兩百塊說不定就行。
他卻要了百分之三十的利潤,已經很多了。
要知道,等開店后,他們不止會在店里賣首飾,還會把首飾朝外頭批發。
到時候的出貨量與利潤,會比現在多更多!
所以,姜舟覺得,他拿百分之三十都多了,姜小輕要是還覺得他拿得少,那他就不要了。
最后屈服的,當然是姜小輕了。
姜舟一副“不按合同分成我就去打工”的堅決樣子,她真是拿這個大哥沒辦法,只好同意。
不過,姜小輕也提出了一點問題。
等以后首飾店做大了,發展成公司那種規模,只有她一個設計師,是遠不足以支撐公司的。
所以,這個七三分成,只用在她設計的首飾利潤上,要是以后招了新設計師,利潤另算,必須姜舟拿大頭。
姜舟想了想,也就同意了。
他要是再不同意,姜小輕就真的要跟他炸毛了。
最后,兩人又改了一下合同的細節,才完成簽約。
這之后,家里人一直調侃,姜小輕現在才是首飾店的老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