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月份的京城已經步入盛夏,馬路上的熱浪使得空氣都有些扭曲。
這個年代想租房,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找房東,那應該去哪兒找呢,其實很簡單,小區公告欄,特別是社區宣傳欄那種,這里邊的信息相對準確。
畢竟這種公告欄會有社區工作人員負責。
王軒找了三四個小區,終于在距離北電大概1公里左右的幸福小區的公告欄,看到王先生招租信息。
一室一廳1000一個月,押一付三,聯系電話xxxx。打了兩次電話才有人接通,約了附近公園入口見面詳聊。
十來分鐘后,王軒見到了王先生,這是個頭圓臉圓肚皮圓的小老板。
這位王先生最近做生意大賺了一筆,買了新房,這老房子就想租出去,面相憨憨的不像奸商。這時代就是好啊,純倒買倒賣就能賺到錢。
聊了沒幾句就決定出租,王軒本不會討價還價,只是說了一句我是學生給我打九折。沒想到老王直接就答應了。
給了三千六,簽了合同。一下子就付出去了快一半的錢,是時候該思考賺錢的事了,來到這時代,還是在京城,怎么著也得搞個四合院住住,入鄉隨俗嘛。
按照王軒現在的肉身,如果刷新地點是香江,這會兒可以黑吃黑洗劫古惑仔積累原始資本了。
但這里是京城,首善之地,不允許有這么牛逼的人存在。而且本文是文娛類小說,那只能靠寫歌賺錢了。
直接寫歌去賣是根本行不通,結倫沒出名前都做不到的事,只會抄襲的我幾乎也不可能辦到。
關鍵是02年國內還不存在彩鈴業務,得從明年才開始在國內大發展,所以說就算寫出老鼠愛大米和兩只蝴蝶也沒法變現。
那怎么樣才能賺錢呢,可以先發個單曲,傳唱度要非常之高的才行。
旋律簡單,歌詞明快,朗朗上口,可以最快程度讓人記住,足夠讓人“洗腦。”
一首歌并不是質量好就能火的,這里面牽扯了很多東西,不僅是個人努力就行,還得考慮時代背景,就像你在80年代唱周結倫的《雙截棍》,人們不會覺得你很吊,只會覺得你有病。
那個年代的人很難接受這種形式的音樂,大家都在聽鄧麗君、楊鈺瑩、李玲玉這些吐字清晰的情歌,你,啪的一下來句,哼哼哈哈嘿。誰能頂得住。
后世原唱籍籍無名,翻唱爆紅的例子簡直比比皆是。李健是《傳奇》的原唱,但真正把這首歌帶上華語歌壇巔峰的是王非。
汪鋒唱了無數遍的《春天里》,結果還是旭日陽剛讓這歌一夜爆紅。逗音網紅小阿七翻唱的《那女孩對我說》,只刷斗音的你還以為原唱就是這網紅吧。
還有鄧麗君的經典《月亮代表我的心》,又有多少人知道這也是翻唱得呢。
你能說李健、汪鋒他們唱功不好?
還是說《傳奇》《那女孩對我說》質量不佳?
所以,有這些典型例子在,哪怕王軒自己也不敢保證,自己把后世的火歌提前搬出來,就一定能成功。
考慮到試錯成本,最好的做法就是發單曲,但是王軒沒有發行渠道,只能和唱片公司合作。